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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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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投资笔记
小丫的公司福利不错,除了五险一金,每年还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上周负责团险的保代,特地到公司给新参保的员工做保险知识科普,期间她问了同事们一个问题:猝死的话,意外险赔不赔付?
不少同事都回答“赔付”。
这些年,我们在媒体报道中看到越来越多的猝死案例,有因运动突然猝死的大学生,有因熬夜猝死的上班族,还有因压力过大猝死的创业者......
明天和意外,你真的不知道哪个会先到来。
至今为止,小丫认识的人中,就有4位猝死,而且年纪都在50岁以内。其中一位正值青春,是好友的弟弟,在某个周末打篮球时突然倒地,再也没有醒来;还有一位是从小疼爱着我长大的邻居阿姨,某个酷热的夏天突发心梗离世,在此之前也是毫无疾病征兆。
猝死发生的很意外,但引发这类死亡的原因却不是“意外”,世界卫生组织对“猝死”的定义是这样的:
“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
由此可见,猝死的终极含义是“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
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也就意味着猝死不由“外来的意外伤害”导致,所以大多数意外险都不会对猝死进行身故赔付。
目前常见的猝死主要是“心源性猝死”和“非心源性猝死”,其中前者在猝死案例中占比高达75%。
据统计,每年我国心源性猝死者高达55万,而我国心脏骤停的抢救成功率却不到1%。猝死发生的人群年龄也日益年轻化。
随着现代人风险防范意识的加强,在配置保险时越来越多人会把“猝死风险”考虑进去。
寿险,对“身故赔付”很包容,一般“等待期内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都可以赔付,当然包括猝死。
重疾险,如果挑的是包含“身故责任”的,一般也会对猝死进行赔付。
医疗险,不对“猝死”进行身故赔付,但在突发急性病抢救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免赔额以外的部分可以报销。
意外险,大多也不对猝死进行赔付。为了满足投保人的多样化需求,也有保险公司推出了附加“猝死责任”或者“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障”的意外险,只是费用要比纯意外险略高。
有些人,因为无法符合健康告知的条件或经济原因没有购买寿险,在挑价格更为低廉的意外险时,就会把“猝死”或“突发急性病”保障也考虑进去。
需要注意的是,保险中的猝死,指的是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短时间内(有的保险公司要求24小时,有的要求6小时)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
去年,蓝田有位派出所所长在值班时突发疾病身亡,经医生初步诊断,这位派出所所长的突发疾病,很可能是由急性咽喉炎引起的急性会厌炎,而急性会厌炎正是喉科的重症,一旦会厌发炎肿胀,发病极快且凶猛,能在几小时内导致窒息死亡。而这位所长之前就已因急性咽喉炎接受过治疗,因而属于有“既往症”,意外险中的“猝死保障”是无法进行赔付的。
某款抗压保综合意外险则附加“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障”。虽然这款产品在推广时总喜欢打着“保障猝死”的旗号,但“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障”是否等于一定能保障“猝死”呢?
突发急性病身故,抗压保是这么界定的: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突发急性病(突发急性病指投保前被保险人未曾接受治疗或者诊断、在保险期间突然发作的疾病,不包括投保前已有疾病和症状、与投保前已有疾病和症状相关的疾病和症状。)以此为直接、完全原因而身故的......
乍一看,好像也跟“猝死”的情形差不多。小丫找了几保险个客服包括保代、核保人员了解,都没有得出非常明确的解答,但都被告知“猝死”有不少情形是包含在“突发急性病身故”范畴的,最终要以保险机构认可的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司法机关)出具的死亡诊断书来判断。只要死亡原因符合保险的明细条款规定,就能获得赔付。
其实,工作压力过大的白领、程序员、创业者,可以适当考虑包含猝死责任或突发急性病保障的意外险,本身意外险的费用就比较便宜。当然,选择意外险最重要的还是看主险“意外身故/伤残”和“意外医疗”。
上周有位在建筑行业工作的读者问我,是否可以投保小蜜蜂的综合意外险。其实得看工作岗位,小蜜蜂全年综合意外险只保障1-3类职业,如果是在建筑行业做文职类工作,是可以投保的,但类似挖掘机驾驶员、脚手架搭建人员等,因为风险比起文职类要高很多,不在1-3类职业的范畴内,就无法投保,需要选择其他可以保障高危职业的意外险,而且费用也会贵一些。
目前市面上能保高危职业的意外险不多,很多高危职业所属行业或企业会直接和保险公司定制员工保障计划。泰康出了一款职业无忧意外险,可以保1-6类职业,平安财险也有一款保障1-6类职业的意外险。关于高危职业的意外险选择,小丫以后再专门写一篇文章详细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