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上班
为了教训男友
为了挽留女友
为逃避赡养老人的责任……
全国各地多处上演“神奇剧情”
谎称自己或他人患有新冠肺炎
不仅占用社会资源
同时扰乱社会秩序
全省首例!
男子为挽留女友谎称女友确诊新冠肺炎
获刑7个月
3月9日上午,广州海珠法院就刘某某为挽留女友谎称女友确诊新冠肺炎一案进行远程视频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记者获悉,被告人刘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获有期徒刑7个月。
这一举报,导致街道、公安、疾控等部门单位启动应急处置,并前往李某某入住的某酒店进行核实,还对该酒店及其他住客采取隔离措施。
经检测,李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其他人员亦不存在疑似症状。
“我妈58岁,我爸今年61岁,我还有两个小孩,大的读初一、小的读五年级,老婆四五年前就跟人家跑了。现在家里很穷,我爸为了我们的生活给人拆旧房子,后来出了状况,差不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里就我一个人,两个小孩的学费也没有着落,希望法官能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被告人刘某某表示很后悔,说到动情处还落下眼泪。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意见。此前他已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自己的行为表示认罪,并对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无异议。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经审理后,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认定。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刘某某具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等轻判情节,一审对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该次庭审通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连线进行,并在网络上当庭宣判。海珠法院本着“从严从快”的处理原则,从2月27日刘某某被抓获到法院判决,用时仅12天。
工作受挫心中郁闷报警说“我要去传播新冠病*”
上个月,深圳市龙岗区急救热线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我要去传播新冠状病*,我现在已经感染了……”随后又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是胡言乱语的!”随即便挂断了电话。
龙岗公安分局平南派出所迅速处置,很快查实了该男子的身份(江某,30岁),当电话联系上后,对方却支支吾吾,之后关机。
2月10日,民警判断江某在福田一家公司就职,于是赶到福田这家公司的宿舍,但没找到江某。2月12日,蹲守的民警在江某回宿舍的路上将其抓获,经医疗机构检测,确定江某并未患新冠肺炎,未曾有过湖北旅居史,也未曾接触过来自疫区的人员。
据江某交代,其因生活和工作受挫,于是拔打谎报疫情来发泄心中郁闷,打完电话便离开了租住地,前往福田一家公司应聘。
目前,江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拘留。
为不上班还能拿工资谎称自己与女儿患新冠肺炎
2月11日,江苏省苏州市一家超市的员工张某正在上班时接到妻子电话,称女儿在家好像发烧了。他立即向主管请假回家,之后女儿的病情很快好转。但有些疲惫的张某,想第二天不上班还不被扣工资,于是打电话给主管,谎称女儿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医院隔离。
蒙在鼓里的主管向超市相关负责人汇报后,立即要求张某在家休息,自行隔离观察,避免与他人接触交叉感染。同时,安排超市内与张某有过接触的员工回家隔离。
当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上门核查时,张某又让妻子医院查出患上新冠肺炎。但经过调查很快发现,张某和妻子所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而且张某一家近期并未去过湖北,也没接触过其他有可能感染的人员。经卫生防疫人员对张某全家进行病*筛查,最终证明他们并没有感染新冠肺炎。
最终,张某因虚构家属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事实,导致其工作的超市多名员工被居家观察,扰乱了超市正常经营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拘留10日。
为逃避赡养责任谎报老人感染疫情
朱某(天津市西青区人)为了不想再承担对岳父及其母亲的赡养义务,使二人尽快离开自己家,2月11日-2月14日期间,他多次报警称,两位老人近期从天津市确诊病例隔离区域来到此地,并伴有咳嗽、发热症状。
朱某还多次向西青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卫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致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卫生防疫人员多次对被举报人进行疫情排查检测,在给被举报人带来生活困扰的同时,也造成了疫情期间本就紧张的防控资源的极度浪费。
朱某甚至给自己女儿学校的班主任打电话,谎称孩子的曾祖母有发热症状,想通过校方给家人施压。经卫生防疫人员对被举报人进行新冠肺炎病*筛查,最终排除了新冠肺炎病例。
目前,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女子报警16次称男友患病
竟是为了教训男友
近日,天津市武清区河西务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女子报警,该女子称其男友发烧、咳嗽,患有新型冠状病*肺炎。接警后,民警全力查找其男友王某,经专业检测,王某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排除患新冠肺炎的可能。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报警人马某酒后与男友王某争吵后,王某失去联系。为教训王某,她16次拨打谎报疫情警情。随后,马某被警方依法行*拘留。
正值抗击疫情关键时期,切勿传递不实消息。谎报疫情,虚构确诊事实的行为,既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更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
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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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编辑
罗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