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男子跑回老家照看店铺 被警察带走
近日,19岁的小陈正在江苏老家照看店铺,突然来了警察将他带走了。之后,他又被送往深圳看守所。小陈这才明白,是自己马虎对待刑诉法“取保候审”规定,才惹出如此“祸事”。
小陈今年1月9日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因其犯罪情节较轻,之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根据刑诉法69条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但小陈是个“法盲”,他认为自己“虽然偷了东西,现在没事了,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他离开深圳回老家,也没有通知警方,联系方式也换了,担保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今年3月,南山警方决定侦查终结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结果传唤他时,却发现找不到人了。根据刑诉法规定,小陈已触犯刑律,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山警方遂对小陈进行追逃。5月27日,小陈被江苏警方抓获,并押解回深。他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现在,看守所里的小陈非常后悔,“本来我已获得自由,却因不懂法律变成这样!”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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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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